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蔡钦 实习记者 袁洁)“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行动正在全市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在交管部门全面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从源头抓起,助力“老年代步车”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记者为此采访了濂溪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认可股股长刘建。
据了解,在九江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濂溪区市场监管局从四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首先对辖区内所有的修理、售卖电动车的机构进行摸底统计,辖区内的91家经销商全部按要求建档,目前辖区内共有带合格证的库存“老年代步车”86辆,主要集中在慧龙新城沿街商铺。
“我们跟每一位电动车经销商都签订了自律承诺书,在每一家电动车经销店内都粘贴了公告,并且召开会议,同相关商户进行了行政约谈,不只涉及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都整治范围内。”刘建说。
如何消化库存的86辆“老年代步车”,濂溪区市场监管局做了人性化的处理。“86辆库存‘老年代步车’虽然没有国标要求,但符合企业标准,产品合格,可以继续售卖。但经销商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这种车型不能上牌、上路。如果消费者仍旧要购买,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刘建告诉记者,濂溪区市场监管局为此专门制定了《购买知情书》,经销商在售卖“老年电动车”之前,必须先同消费者签订《购买知情书》。2022年5月1日以后,如果发现商家在买卖的过程中没有同消费者签订《购买知情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濂溪区市场监管局将会直接立案,责令经销商把车款退给消费者,并按照《消法》处以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经销商,法律追究的成本很高,不仅会处以罚款,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进一步影响到日常生活,希望大家合法经营,不要为短期利益牺牲长期利益,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