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十问十答

2022-08-28    来源:九江人社    阅读: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进步与信息技术广泛运用,新业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出现了各类不同于传统正规就业模式的新就业形态,并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但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企业用工主体构成和关系复杂,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事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帮助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深入了解新业态领域的国家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九江市人社局编写了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十问十答。

Q
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范围及包含哪几种类型?
A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与平台企业或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以下统称“新业态企业”)形成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就业人员;二是依托平台完成工作和接受新业态企业劳动管理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以下简称“新型用工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称“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三是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或自主从事劳务、咨询等自由职业活动,与新业态企业形成平等民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Q
2.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当如何明确用工关系?
A

答: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当明确双方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包括劳动报酬、从业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伤害等基本劳动保障权益事项的权利义务;属于平等民事关系的,双方可签订民事协议,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

Q
3.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约定的,如何确定新业态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
A

答:若用工双方未予明确或没有书面协议(合同)约定的,事实上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且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可确定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一是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依赖于平台企业提供的信息,并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劳动或服务;二是新业态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但劳动者对决定是否或何时提供劳动或服务具有较大自由度;三是劳动者从一个或多个新业态企业获得报酬,报酬的算法及支付周期取决于平台交易规则。

Q
4.新业态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在那些方面需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A

答:新业态企业在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法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协商要求的,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Q
5.新业态企业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A

答:一是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新业态企业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用人单位法定用工责任。

二是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新业态企业应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承担相应的用工主体责任。新业态企业直接管理或委托其他用工单位代为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的,新业态企业承担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责任。新业态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新业态企业采取加盟、代理、外包等方式将业务委托或发包给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发布的工作的,新业态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新业态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是针对与平台企业建立平等民事关系的劳动者或个体工商户,平台企业不得将自身应依法履行的责任转嫁由劳动者或个体工商户承担。平台企业不得通过诱导、强迫等方式要求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等,以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劳动者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等在平台企业就业的,平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Q
6.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否参加社会保险?
A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参加社会保险。我市积极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无户籍地限制的规定。企业应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鼓励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可由本人按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档次。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护工作,我市在2019年就出台《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办法》,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在遭受职业伤害时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Q
7.企业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A

答:不可以。我省已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并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要求新业态企业根据业务特点、劳动强度、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界定劳动时间范围,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Q
8.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如何得到保障?
A

答: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消费需求和劳动者权益按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采取调整规则等手段引导劳动者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并获得足够休息。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如双方属于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按照劳动法律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双方属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可参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标准的报酬或给予劳动者额外补偿。

对于外卖送餐员,平台企业要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往返路线,合理控制劳动强度和在线工作时长,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适当安排休息时间;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平台企业应当确保其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休息20分钟;对于其他工作种类的劳动者,平台企业要合理确定并严格按照约定时长执行,对超出约定时长的应采取限制措施。

Q
9.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生产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A

答:新业态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要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新业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缩短服务时间、限制服务次数等)积极防范高温、恶劣天气下的职业危害,加强对劳动者在恶劣天气下从业的劳动保护。新业态企业还要落实女性劳动者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Q
10.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权?
A

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12345”“12333”等平台维权,也可向新业态企业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可通过各类调解组织、工会组织或行业协会等多元途径妥善解决纠纷;必要时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来源:九江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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