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零距离 记者 刘念琛)12月29日,我们栏目报道了九江柴桑区港口街镇刘仓村两百多亩耕地被私挖取土,好好的耕地全都被挖成了十几米的大坑,多年来无人管的事情。节目播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现在,事情有了新的进展。
首先,来回顾一下12月29日的新闻。采访当天,港口街镇刘仓村陈大爷告诉记者,近年来,村民们纷纷出去打工,耕地都抛了荒,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趁机找上村民,以一万元一亩的价钱买来了“取土权”。
村民 陈大爷:我这边就八家(卖土),他那边不知道卖了多少家,他是九千块钱一亩,一千块钱青苗费,就是一万块钱。以后这么一片地全都要挖光,全都要挖成这样坑坑洼洼(是觉得可惜吗)可惜,国家的土地,老百姓没有土地就生活不了。
港口街镇政府国土所的陈所长告诉记者,10年前这里曾是政府建设赤湖工业园的取土点,工程结束后,这里也荒废了,于是便有大量社会人员打起了取土的主意。目前,刘仓村这片土地上,政府和私人的取土面积加起来,一共达到了228亩之多。如此大规模的破坏耕地,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吗?这些被破坏耕地还能不能恢复?今天,记者再次来到了柴桑区港口街镇寻找答案。
柴桑区港口街镇国土所 陈所长:市监察支队,包括县执法大队都过来了,进行立案处理,好像是罚款,按破坏耕地10块钱一个平方的罚款。
除了市、区两级国土部门前来执法之外,港口街镇同时将挖土的道路斩断,并对部分被破坏区域进行复绿。
柴桑区港口街镇专职人大副主席 黄杨:对被挖了的地方进行复绿,目前已经种上了油菜。(这么大的面积窟窿怎么填呢)为了以后能耕作,本着为老百姓负责的态度,我们已经向区农业局申报了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打算怎么改造)这个项目申请下来之后,会有专门的人来设计,包括道路包括蓄水池这些东西都有设计的。
上次采访时,记者从九江市国土局耕地保护科了解到,耕地最重要的便是耕作层,也就是耕地最上层最肥沃的部分,没有了耕作层的泥土,重新平整复耕的土地还能回到从前的样子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仅仅需要严惩各种违法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更需要大家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