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九江市中医医院在南院一号会议室举办主题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知识解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医务科科长易晖主讲。
易晖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国家卫健委近期公布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原文,又从医患沟通、投诉接待与处理、监督管理等方面,重点解读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中明确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将被罚,实行“首诉负责制”,明确第一责任人等内容。
据了解,《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共有七章五十条,分为总则、组织和人员、医患沟通、投诉接待和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将投诉管理定义为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强调加强医患沟通,细化了投诉接待处理要求。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以及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来源 九江市中医医院 文/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