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重症率增加了吗?春节返乡怎么做比较好?权威解答

2023-01-03    来源:新华社    阅读: 

重症率增加了吗?“白肺”和疫苗有关吗?——国家卫健委邀请权威专家解答防疫热点问题

新冠重症率增加了吗?肺炎与疫苗接种是否有关?脆弱人群如何防治?近日,国家卫健委邀请权威专家、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就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张文宏认为,本轮疫情目前正处于感染高峰期,即便奥密克戎的重症率与先前的德尔塔相比有所下降,但再低的重症发生率,结合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重症病人数量都会成倍上升,“每年我国季节性流感造成的肺炎也会有季节性的高峰,肺炎的疾病负担也很重,最近肺炎及重症病例数量的增多,主要是因为短时间内感染的病例增加,但重症概率总体仍然很低。”

——部分新冠感染者肺部CT呈现“白肺”现象,这与感染新冠病毒原始株或德尔塔毒株有关吗?

对此,张文宏表示,目前在上海流行的毒株仍是奥密克戎毒株,并没有监测到新冠原始毒株与德尔塔变异株出现。而所谓的“白肺”是重症肺炎的影像表现,即重症肺炎的患者拍摄CT和胸片时,肺部会因透光度下降而呈现白色,只是反映肺炎的严重性,“无论什么病原体,只要引起重症肺炎,都有可能出现‘白肺’”。

——有网友认为接种疫苗会导致不良反应,出现“白肺”增多,这有根据吗?

张文宏说,针对该问题已专门做过对照研究,结果显而易见:根据今年上半年上海的数据,打过疫苗之后,整体的重症比例可以降低近80%,“所以我们认为,疫苗对减少‘白肺’的发生是有作用的”。

——一旦出现“白肺”,临床如何治疗?

张文宏表示,出现“白肺”的救治与其他病毒性肺炎类似,首先要做的是给予呼吸支持,尤其是对于呼吸衰竭的病人,要给予机械通气支持,维持体内的供氧。在这个基础上,还会采取抗凝治疗、抗炎症治疗、抗病毒治疗,营养支持与合并感染的控制也非常重要,“要让病人能够撑过关键的重症期,顺利进入恢复阶段”。

张文宏特别强调,发生重症肺炎后的救治成功率要比普通型肺炎以及轻症的成功率低,因此要特别重视救治的“黄金72小时”,即脆弱人群感染新冠、出现症状后的72小时内要密切监测,就近在社区医疗中心或者附近的医院进行氧疗、对症与营养支持治疗、抗病毒治疗等。如果出现重症倾向要及时采用糖皮质激素等抗炎症治疗,尽量阻止疾病的加重,并及时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若是发现有“白肺”等重症表现,则需要在24小时内开展最优的救治。

——临近春节,各地即将迎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面对可能到来的重症高峰,如何保护脆弱人群?

张文宏表示,一方面要对脆弱人群进行持续性的监测,一旦发生问题,及时阻止肺炎的发生和加重;另一方面要加紧扩充医疗资源,保障脆弱人群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当前,‘小地方’的疫情传播不像大城市这么迅猛,但是传播的持续时间比较长。随着春节人员的返流,可能会在当地引起一波输入性高峰,此时需要分级分类对待:一部分是目前感染率已经比较高的地区,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如果是原来感染率非常低的地区,受到的影响就会较大。对于感染率还不高的地区,要尽量减少大规模的人群聚集。”张文宏说。

最后,张文宏建议,要做好科普宣传,鼓励人们在返乡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为“压峰”作出个人努力,从而减少“重症高峰”带来的救治压力。“已经感染过的人群回乡,可能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是没有感染过的,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自身感染引起亲友的新发感染,加剧当地的疫情高峰。因此,大家旅途中要戴口罩,最好是N95口罩;如果家中老人还没有感染过,我们去探望时也要严格戴口罩。”

(来源:新华社)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广电阅读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财经资讯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