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10月9日,濂溪区新天地公馆的消防通道被一辆私家车堵住,导致120救护车无法进入小区,医护人员不得已推着担架床进小区参与救治。所幸患者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已然脱险。但消防通道的占用问题引起了广大业主的思考。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是连接生与死的“生命通道”。但是由于市民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
记者随机走访了附近多个小区,发现消防通道被霸占的现象普遍存在。
淘洼小区
万达华府
新天地公馆
怡和苑二期
怡和苑一期
中体.奥城国际
八里坡小区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而且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