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市生态环境局上线现场直播

2022-10-25    来源:九江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阅读: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新民带队做客《党风政风热线》之“局长在线”专栏,围绕直播主题“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优化”回应热点问题,介绍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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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肖蕊

 

热线问题:

01

 

余女士189XXXX015:我听人家说九江秋冬季空气质量不如春夏两季好,秋天不是秋高气爽吗,为什么反而会有污染?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余波:首先,感谢您对九江大气治理工作的关心。九江市区位于长江南岸,北面地势平坦,南面是庐山,西边有幕阜山脉和九岭山脉,东边是怀玉山脉,地貌呈三面高山环绕的“U”字形。每到秋冬季节,北方开始燃煤供暖,污染物随着寒流南下,容易在九江造成聚积,与本地污染源一叠加,就形成了空气污染。另外,今年6月中旬以来,长江流域出现历史罕见的高温干旱天气,直到目前,我们依然干旱缺雨,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非常不利。接下来的三个月,我们九江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会更大,更需要我们每个九江人都切切实实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中来,为加强大气环境管控、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献策出力。

 

02

 

 

方女士157XXXX6255:你好,我前段时间看到有人在都昌县张岭水库大坝处钓鱼,被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劝离,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钓鱼,为什么?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朱会苏: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经常发现在水源地附近有人垂钓。张岭水库大坝处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65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禁止游泳、垂钓等行为。我们在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都进行了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入,并且在附近在设置了宣传牌,标明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91条规定了具体的罚则,“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个人在保护区内垂钓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1年我市投资建设了65套饮用水水源地高空瞭望系统,同时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实现对饮用水源地远距离、大范围、全天候、可视化的立体监控,及时掌握饮用水源地现场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实时交办属地管理,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互相监督,同时也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多多向周边的家人朋友们普及我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知识,共同保护大家的饮水安全。

 

03

 

 

刘先生157XXXX4095:我们有环保诉求,通过什么渠道求助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 何祥剑: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我们反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多年以来,我们主动作为,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了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宽了问题受理渠道,在12369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基础上,新增12369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监督员微信工作群等投诉渠道。另外,我们每个月还定期开展服务群众和企业接待日活动,主动约访、回访企业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大家都可以把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交办督办。

 

04

 

 

曹先生156XXXX1636:据我了解,我们县有一个驾校(永修红谷驾校),是在废弃多年化工厂的疑似污染地块上开办。这种将工业用地非法作商业用途、私自改变用地性质的行为这种情况环保会怎么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建设用地地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您反映的这一问题,据了解,永修生态环境局此前已进行过调查。该化工厂系江西中科合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该公司将场地出租给九江红谷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用作汽车驾驶员培训,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但场地出租前,未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修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也对该驾校校长、教练员以及部分学员进行了走访询问,在驾校工作、学习期间均未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我局已要求该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将调查情况告知企业、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目前永修县交通运输局已责令该驾校停业整顿。下一步我局会对该问题持续关注跟进。

 

05

 

 

曾先生151XXXX9910:我想反映一个问题:九江市宏达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物直排路面,每次路过都臭气熏天。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力: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高度关注,并在今年通过市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小组办公室,向濂溪区政府下函,高位推动该问题的解决。

 

接到该信访件后,濂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厂区道路干燥,检查时没有发现水污染物直排路面现象。通过调阅企业污水转运台账,生产污水转运至光大环保能源(九江)有限公司处置。

 

现场发现,厂区东面有一处未硬化的空地,地势低洼,常年有积水,空地内枯枝烂叶被积水浸泡腐烂后,有难闻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您说的臭气应该是该地块产生的。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将空地低洼处填平并复绿,同时修建雨水沟,有效收集厂区路面雨水,加强企业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我局会按要求进行后督察,跟进督导,确保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网络问题:

01

 

网友反映:近一个月共青城市开发区的工厂(具体信息不详)将污水排进江益镇江益村驿南组和镇里的河流,镇里和共青城市环保部门未解决,另外开发区工业大道正邦饲料厂的味道刺鼻,造成空气污染,诉求:1、希望解决水污染问题;2、希望解决饲料厂的味道刺鼻问题。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力: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刚才说的这个具体地点是在共青城的一个乡镇,节目结束之后我们马上就会安排属地的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研判和调查。首先会对水质进行监测,因为不知道具体工厂的名字,所以周边环境我们会进行排查。另外对于共青城工业大道正邦饲料厂废气的问题,之前我们也接过类似的投诉,会安排监测人员到厂区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强化对企业的管理,节目结束之后我们就会去进行现场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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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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