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房屋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聂济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九江市纪委派出八里湖新区纪工委和共青城市监委对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房屋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聂济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聂济科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在安置还房、临时出境、物业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聂济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八里湖新区纪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八里湖新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聂济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共青城市监委将聂济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聂济科简历
聂济科,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江西九江柴桑区人,大学本科文化,199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2月至2013年3月,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里湖街道科员;
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土地开发部科员;
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土地开发部副部长;
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土地房产部副部长;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房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