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视听瑞昌 记者 徐琳琳)6月5日上午,瑞昌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来到码头镇董家祠堂,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也是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合议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2日,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父子驾驶一艘非法安装了柴油发电机和电粑网的铁质船舶到达长江江西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用电网捕捞的方式捕鱼,捕获草鱼、鲢鱼等共计57.68公斤。当日,被告人吕某来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吕某光为逃避处罚跳水后逃离。2017年1月22日吕某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市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在庭审之前,合议庭成员在市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协助下组织被告人吕某来、吕某光向长江内投放价值2500元的鱼苗,修复被破坏的水产生态。
据了解,瑞昌市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自2016年4月成立以来,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截止目前已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9起,对规范群众实施环保行为,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行为发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