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视听瑞昌 记者 熊昱康 )5月4日晚,瑞昌市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是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发现,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灯光系统使用技巧欠缺、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存在夜间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夜间行车请合理使用灯光。
【瑞昌市交管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 周飞】:“从我们实际工作中也有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远光灯的违法使用照着对方司机的眼睛,容易给道路上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包括汽车驾驶员、电动车驾驶员,容易造成瞬间的视觉盲区,在晚上行车如果车速快的话很容易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
在一个小时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起,酒驾、醉驾2起。
【瑞昌市交管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 周飞】:“针对这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我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他们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和记1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