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关系全省千万家庭,服务保障好“一老一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江西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目标到2025年,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各设区市建设1所综合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所有县(市、区)均建成不少于1个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共提出20条重点任务。
01
推动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到2025年,重点打造50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统筹整合培训疗养设施、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推动建设一批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省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1万个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位2.7个,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着力解决我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工作中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转养老服务项目2022年底前基本投入运营。
02
完善家庭、社区、机构多层次服务体系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公益培训、网络公开培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探索“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推进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03
促进医养、康养、医育融合发展
●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重点在庐山、井冈山、明月山、樟树等地打造一批康养基地、康养小镇。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探索“医育结合”模式。
04
营造“一老一小”友好型社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支持6万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
●建设一批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
05
推动用品制造升级和科技赋能
●加快推进赣州市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设。
●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动“智慧托育”平台建设,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等。
06
完善依法从严、便利高效的监管服务
●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赣服通等平台,开展“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推动“婚育户”一链办,“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养老待遇资格认证、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等事项全省通办,推动就近办、帮代办。
在财税支持政策上,《实施意见》明确,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