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交警 黄惠英)4月18日晚8时许,一辆小型汽车沿九江市开发区八里湖北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观澜盛世小区门前路段时,与陈某某(女)、徐某(女)发生碰撞致两人死亡。
事发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系号牌为赣G00J44小型汽车,车上有李某某(男,九江某国企员工)和赵某某(女,无业人员)两人,其中赵某某自称为肇事车辆驾驶员。
当晚9时,民警在将李、赵二人血液样本送至司法鉴定机构作酒精检测,同时通过调取视频、走访调查、隔离询问,最终确认李某某为该肇事车辆驾驶员。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甲基苯丙胺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并在肇事车内搜查发现组装气枪一支和一把管制刀具。
4月19日,司法鉴定表明:陈某某系孕妇,徐某无妊娠迹象,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94/100ML。此外,交管部门还在对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拼装、改装情况进行甄别。目前,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赵某某因涉嫌伪证犯罪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