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12名公务员

2020-05-07    来源:九江组工微讯    阅读: 

2020年九江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2名公务员到九江市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九江市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度九江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2.九江党建网(http://www.jjdjw.gov.cn/)

  3.九江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4.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jjlx.gov.cn/)

  5.廉洁九江(微信公众号)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兼任职务职级公务员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

  2.编制、人事关系不在九江市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选调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连续3年(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2017年4月30日之前进入公务员队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20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节选)(附件2);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行明确之外,此次选调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选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选调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九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92-8211616)。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九江人事考试网,点击“2020年度九江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选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2020年度九江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手动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M以内。

  6.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考生。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免费。

  2.报名系统以手机号码及登录密码作为登录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表》的,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只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不进行其他资格预审。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加试及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统一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文字综合岗需加试一门写作能力测试。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陆九江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登陆九江组工微讯、九江党建网、九江人事考试网、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或廉洁九江微信公众号,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在笔试(含加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将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审查材料一般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登记表》原件;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⑤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公务员职级套改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⑦报考文字综合岗的,需提供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需体现文字工作经历,1500字左右,加盖本单位公章);⑧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因面试人员放弃选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不再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3.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和确定人选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察人选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每组抽调2人以上成立若干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性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并告知选调考生。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四)递补。考察人选出现缺额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公示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对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2-8211616

  中共九江市纪委 九江市监委

  2020年5月6日

附件

九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相关表格

(来源:九江组工微讯)

责编:蔡钦    编审:胡志刚    监制:王辉

上一篇:扫黑除恶故事会扬正气勇担当

下一篇:没有了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人物访谈 | 扶贫在线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学校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九江三农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