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将至,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的高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减少焚烧祭品、燃放鞭炮所带来的大量粉尘、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危害,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区空气污染,倡导绿色祭祀、树立文明新风,现就九江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中元节期间,加大文明祭祀方式的宣传,倡议广大市民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引导广大市民采用鲜花、网络、电子香烛等方式祭祀,推行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禁燃范围。中元节期间,严禁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不得在中心城区的街、路、巷、广场、公园、江岸河堤等公共场所焚烧香纸祭品、燃放鞭炮。
九江市中心城区禁燃范围
东至青岛啤酒厂东侧的光荣路及绕城高速;
南至庐山北侧规划绕城高速、东泉路、天池路及赛城湖北岸 ;
西至沙阎路、赛城湖东岸、碧桂园项目用地西界及淦水路围合的区域;
北至长江。
具体实施区域
浔阳区、八里湖新区全区域;
濂溪区: 五里街道,十里街道,虞家河乡,新港镇新港村、荷塘村、洪垄埂村、太平桥村、郝家咀村、长岭村、竹林庵村、芳兰村、乌石山村,威家镇威家村,莲花镇东城村、谭畈村、新桥村、妙智村、龙门村。
经开区: 七里湖街道,滨兴街道,赛城湖垦殖场,向阳街道通畔垄村、刘家塘村、梅山村、九龙村、排山村,永安乡永安村、爱民村、滨江村、爱国村、官湖村、新民村。
柴桑区城区:柴桑区城区东至沙城工业园与赛阳交界处、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杭瑞高速、北至武九客专铁路线以内区域。
九江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及中心集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爆竹。
三、严查不文明祭祀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巡查执法;对阻碍联合巡查执法、煽动闹事、威胁、殴打执法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将在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自觉遵守!
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扫)的表率,带头实行文明低碳祭扫,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祭祀(扫)活动。
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