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住的小区消防安全达标了吗?九江消防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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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中心城区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市物管小区火灾事故,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消防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达标创建活动,健全物管小区安全管理机制,提升物管小区安全管理水平和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物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力争 2024 年底,中心城区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比例不低于 60%,2025 年底全部达标,实现“小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的既定目标。

 

二、活动范围

九江市中心城区已经投入使用且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二)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棚,并按照居民住户0.6 个/户的要求设置充电桩(新建物管小区按规划标准设置,老旧小区改造按 0.6 个/户增设)。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消防器材设施标识化管理,开展定期巡查并实现状态登记。
(四)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物管小区,是否签订第三方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机构,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五)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有被堵塞、占用、锁闭的现象。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畅通,对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建(构)筑物,第一时间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六)走廊、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未有堆放可燃杂物。电缆井、管道井是否防火封堵到位及未有堆放可燃物,未有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配电箱设置及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七)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群租房”现象,地下人防设施和建筑附设的商业网点违规住人问题,是否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八)是否利用宣传栏、橱窗、LED 显示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张贴居民防火公约、电动自行车禁止进门入户等宣传性标识标语。是否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九)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演练。检查是否在消防部门备案,接受调度指挥。通过实地拉练检查是否能够达到“分钟响应、分钟到场处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十)是否完成“消防角”建设,制定年度消防宣传计划,做到“有宣传专栏、有声像播放、有定期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 年 月 30 日前)各地要联合召集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并制定达标创建计划,确保 2024 年底前达标比例不低于60%2025 年全部完成达标创建。要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责任。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 年 月 30 日至 2024 年 月 30日)。各地要对照底数,督促属地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明晰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压实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改。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隐患整改的具体情况,属于管理责任的,要积极开展自我整改,针对涉及整改费用高、难度大的隐患,要形成专题报告向街道申请帮扶指导,由街道向当地政府申请资金用于隐患整改。针对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畴的,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涉及消防设施设备未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工程在保养保修期内等第三方责任的,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第三方责任单位开展维保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好用。自查自改阶段结束后一周内,列入本年度达标创建的物管小区要形成达标创建报告上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 年 10 月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要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根据达标创建的内容,结合物管小区上报的达标创建报告,对辖区内的物管小区达标创建工作开展验收。验收工作要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确保验收一个,合格一个。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整改情况与上报总结报告不符的、发现隐患未予以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罚,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等级评定。年内确保市中心城区至少 60%的物管小区完成达标创建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 年 12 月 日至 12 月 31 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本辖区物管小区的达标创建情况收集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并提供达标小区的具体名单(附件 1)。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市住建部门组成考评组,对各区的达标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发现未按要求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要在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把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将此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专项转化为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是推进我市“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建责任,做好创建工作。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属地创建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确保创建工作稳步开展。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联合检查组要定期深入物管小区开展消防检查,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在住宅小区内设置“消防角”,强化宣传培训;按标准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 2),强化演练培训,加强联勤联训,提升微型站实战能力,不断夯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推动工作落实。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成立活动协调小组推动达标创建活动,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要积极帮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需要与其他部门配合的,要做好协调工作。针对拟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36/T 10852018)《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九安发〔2024号)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配建电动车库(棚)和具备自动断电功能的集中充电设施。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的,要提请政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媒介,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量化宣传“进小区”工作任务,把“进小区”宣传纳入公益宣讲。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信息推送平台,利用业主微信群、QQ 群等定期发布预警通告、消防常识、公益广告、应急提示等消防信息,有效提升社区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各地要按照节点推进创建工作,按照比例要求制定达标创建推进计划。按照达标创建验收记录表(附件 3)对居民住宅小区进行验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

1.九江市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验收记录表.pdf

2.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pdf

3.九江市物管小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情况汇总表.pdf

 

下一步

九江消防将持续推进

中心城区物管小区

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以及创建文明城市

消防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积极联合相关部门

重拳出击、一抓到底

为文明城市创建

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九江消防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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