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力推进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我市出台“一防两确保”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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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当前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加力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促进我市广大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实现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收好官”、确保实现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稳”(简称“一防两确保”),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在全省争先进位。2022年12月7日九江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加力推进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发展的对策举措》,全文如下。

关于应对疫情加力推进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发展的对策举措

九工强市组字〔2022〕3号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制订出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各县(市、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直接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企业降本增效

2.支持重点企业扩产增效。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重点工业企业,抢抓当前生产销售旺季,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生产。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工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期间满足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条件的,按期间新增用电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在2022年12月及以后升规的企业且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奖励标准的60%执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支持重要节日不停产。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在重要节日期间不停产,形成更多工业实物工作量。对2022年产值列全市前500名工业企业,在2023年1月21日至1月28日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2年12月份日均用电量80%及以上的,且期间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以上,给予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用于发放员工加班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对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应税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新增部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在2022年12月及以后升规的企业且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奖励标准的60%执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补贴企业防控支出。发生疫情期间,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企业员工不对外接触,对集中接送员工往返、住宿宾馆等实行生产生活闭环管理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且员工超过200人和2022年度产值列全市前500名的工业企业,市级按照企业防控支出分档给予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补贴企业防控支出。发生疫情期间,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企业员工不对外接触,对集中接送员工往返、住宿宾馆等实行生产生活闭环管理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且员工超过200人和2022年度产值列全市前500名的工业企业,市级按照企业防控支出分档给予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力度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定期梳理排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逾期账款行动,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努力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落实兑现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聚焦用足用好制造业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专项贷款等财税金融政策。尽快完成2022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拨工作,重点对产业基础再造、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等十大领域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推进市本级工业领域涉企资金政策全部上线“惠企通”,推动政策兑现落地落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8.深入开展企业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驻企特派员、“一起益企”帮扶等各项帮扶活动。压实“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工作责任,实施“困难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突出帮扶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推行对企业的贴身服务,确保每个部门协调解决企业1个以上的实质性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直相关帮扶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落实兑现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聚焦用足用好制造业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专项贷款等财税金融政策。尽快完成2022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拨工作,重点对产业基础再造、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等十大领域项目进行资金扶持。推进市本级工业领域涉企资金政策全部上线“惠企通”,推动政策兑现落地落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8.深入开展企业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驻企特派员、“一起益企”帮扶等各项帮扶活动。压实“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工作责任,实施“困难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突出帮扶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推行对企业的贴身服务,确保每个部门协调解决企业1个以上的实质性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直相关帮扶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深入开展企业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驻企特派员、“一起益企”帮扶等各项帮扶活动。压实“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工作责任,实施“困难企业帮扶专项行动”,突出帮扶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推行对企业的贴身服务,确保每个部门协调解决企业1个以上的实质性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直相关帮扶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充分发挥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区域间、上下游联动,“点对点”、“一对一”帮助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堵点卡点问题,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加强企业生产要素资源统筹协调,优化用电负荷管理,保障迎峰度冬电力供应安全,满足工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办、市各产业链链长办、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工业运行监测

10.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用好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贴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快推动巨石玻纤智能制造基地、华源新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于年底前竣工投产。做好2023年工业项目盘子谋划,梳理2023年全市“工业项目大会战”领域工业项目清单,协同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力争早开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促进县(市、区)协同发展。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发展理念,加强市县联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大县有担纲、小县有担当”的要求,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工业大县围绕在全省争先进位的目标要求,自我加压、奋勇争先,为全市工业增长作出更大贡献。增长有差距的县(市、区)制订攻坚突围目标任务,强化对策措施,千方百计摆脱不利局面。[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确保全年工业经济“收好官”。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专班机制,强化提升事前分析研判、事中监测协调、事后查询应对能力水平。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厘清四季度的任务差距,实现工业指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力争全市工业增速全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实现明年工业经济“开门稳”。对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全面梳理明年工业增长点和风险点,科学谋划明年工业经济“计划盘子”,准确制订全年和一季度工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明年全市工业经济“稳开、高走、平收”发展趋势,统筹抓好一季度重点企业生产、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工业经济“开门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完善奖惩机制

14.促进开发区争先进位。督促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推进标准厂房集群式“满房扩房”行动,全力促招引、促投产、促满产,实现全市320万平米标准厂房使用率达到90%以上。对照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办法,提升各项考核指标,努力实现争先进位,同时远离省开发区工业发展“蜗牛奖”。当年综合考核中省级开发区在全省排位前移5位及以上的(国家级开发区在全省排位前移2位及以上的),授予“开发区发展进位奖”;当年综合考核中开发区在全省排位后退的,评定为“开发区发展退位奖”。[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强工业和数字经济企业入库。抢抓年报升规入统的窗口期和生产销售的黄金期,强化对近规企业的精准培育和帮扶,实现应入尽入。同时,严把企业退库关口,实现增量替代、有序替代,全力稳住规模以上企业库。对年报工业企业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净增户数达到10户及以上的县(市、区),在2022年度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考评或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考评中加0.5分。[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办、市数字经济办、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完善工业运行激励机制。抓紧抓实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实现四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工业主要指标累计增速逐月回升,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走势。凡实现1~12月工业主要指标累计增速较1~10月份回升3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县(市、区),在2022年度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考评中加1分。凡实现2023年一季度工业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县(市、区),授予“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及时奖”,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工业强市办、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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