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管理每个环节。
一是将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相融合。积极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项目库建设,要求各单位在申报入库项目时,对于新出台重大项目和政策(原则上新增1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不佳的项目不予支持,不得进入财政项目库。
二是将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融合。专门组织召开市直部门2024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夯实专项资金事前绩效管理基础。在项目申报入库阶段严格审核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对目标不明晰的不得纳入项目库及申请预算。通过强化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同步审核,确保绩效目标内容相关、数值合理、措施可行并与项目资金规模相匹配,实现预算部门和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
三是将预算绩效监控与预算执行相融合。认真落实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通过定期组织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时跟踪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对资金执行率过低或使用过程偏离绩效目标的,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调整或暂缓拨付等整改措施,主动利用绩效监控强化预算约束,优化项目管理,加快执行进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不断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
四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预算安排相融合。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自编制2023年专项预算起,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严格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度预算金额。2023年专项预算共核减资金550万元,2024年共核减资金3.72亿元,切实达到发挥绩效管理实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来源:九江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