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黄冈市正式签订住房公积金跨江发展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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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袁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六个江西”建设打造重要节点城市开展“十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黄冈和九江住房公积金跨江发展,实现两地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层次互通协作,11月中旬,九江市与黄冈市正式签订住房公积金跨江发展合作协议。

据了解,此次两地签订的跨江发展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深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跨江通办事项范围,以及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贷后管理协作四个方面。

“该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九江与黄冈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互动、服务互建、系统互通、信息互享、信息互认的合作格局正式形成。根据合作协议业务由之前的3项增加至13项且均实现了两地跨江通办。一窗办、网上办,同时两地也共同取消了贷款时需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和‘账户转移前需封存六个月’等限制条件,真正实现同城化办理。”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营管理科科长叶方说。

叶方表示,下一步,九江市与黄冈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深化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身份互认、业务窗口互动、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区域合作机制,使“互认互贷”落到实处,将跨江发展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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