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本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上的原则,按照《关于转发省新冠指办做好全省市场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6月13日晚上21时30分,市防控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市场大排查工作。市监局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会议要求,立即行动,连夜在全市范围内对进口库存海鲜、肉制品开展大排查工作。
一、迅速行动,连夜排查。从6月13日22时起,截至6月14日21时,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对全市82家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对相关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登记,做好从事经营进口海鲜和肉制品的源头管控工作,并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加工进口海鲜和肉制品。经排查,我市41家经营单位现有进口库存海鲜、肉制品涉及53个品种17个国家和地区约7984kg,执法人员对库存产品已经就地封存。
二、联合疾控部门进行采样检测。联合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库、餐饮单位等场所从事经营进口海鲜和肉制品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截至6月14日19时,共采集样本71个(其中食品样本52个,外部环境样本19个),监测场所种类5类(农贸市场、冷库、超市餐饮店、卤菜或蔬菜店),监测场所27家(农贸市场4家,冷库10家,超市3家,餐饮店5家,卤菜或蔬菜店5家),覆盖8个乡镇(社区)。接受核酸检测从业人员共34人,待检测40人。
三、做好场所消杀工作。要求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库、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截至6月14日19时,疾控部门共印制消毒技术指南100份,开展消毒指导54人次,发放84消毒液50瓶,指导消毒面积2.042万㎡。
下一步,市监局将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立案,并依法予以严惩,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按要求对进口海鲜和肉制品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来源: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