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市车管所全面恢复业务窗口办理

2020-03-03    来源:九江交警    阅读: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满足群众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需求,在已经恢复部分业务窗口办理的情况下,自2020年3月2日起,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窗口办理的业务种类

机动车业务:全部恢复办理

驾驶证业务:除涉及需要参加学习、考试的业务外,其余业务均恢复办理,对已经通过满分教育学习的,可以在窗口办理预约满分考试业务。

二、推行网上办理

对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发放临时号牌、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可通过江西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jx.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 等方式网上申请办理,减少到车管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设置应急窗口,绿色通道,加急办理疫情防控车辆和复工复产车辆牌证

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车辆人员牌证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等服务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车辆、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复工复产车辆通行便利。

温馨提示

1、当前正值出行返程、复工复产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业务量增加,请需办理业务人员科学安排时间,避开近期业务办理高峰期,错峰办理业务可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2、除机动车转移登记、变更共同所有人、抵押登记由2名办事群众办理外,其余业务原则上均为1人进入大厅办理。进入大厅的办事群众请正确佩戴口罩,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无异常方可入内。办理业务时请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大厅,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3、实行业务大厅限流错峰调度管理,如遇业务大厅办事人员较多,将视情实行限流或错峰进入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4、请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感染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来源:九江交警)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