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到疫情解除期间,市商务局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26条政策措施》有关规定,将对我市物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疫情期间,我市注册企业以自有运力向我市企事业单位运输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控防疫物资的物流类企业(不含生产企业)按照实际运输防控防疫物资给予不超过货物运费40%(运入)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市商务局物流电商发展科工作人员 胡凯介绍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九江市疫情防控物资运费补贴申请表、九江市疫情防控物资运费补贴汇总表。
除此之外,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疫情期间需每月10号前向主管商务部门申报物流企业配送业务规模和运输费用情况,并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胡凯:运费、加油的凭证、发票、企业自有车辆的证明都是佐证材料,如果我们自己能掌握情况,我们会自己核实,如果自己掌握不了情况,一些复杂的东西,我们会请交管部门、物流协会第三方帮助我们来进行核实。
胡凯提醒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尽快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材料经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补助资金和方案。市财政局会根据市商务局的审核意见尽快下达补助资金。(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雷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