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报,时间未到!央视《新闻联播》六连发后又“补刀”

2019-08-05    来源:光明网    阅读: 

“今天你追新闻联播了吗”

最近,

新闻联播连上微博热搜,

圈粉无数!

8月4日晚间,

《新闻联播》更是六连发,

针对香港3日晚数名极端激进示威者

扯下某建筑物前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并扔入海中一事,

发出严厉谴责。

《新闻联播》最硬“六连发”你看了吗?

第一发

首先是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的表态,严厉谴责香港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行径。

发言人表示,这一行径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公然冒犯国家、民族尊严,肆意践踏“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极大地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警队和司法机构果断执法、严正司法,尽快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新闻联播》视频: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严厉谴责香港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行径

第二发

接下来是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发表声明,严厉谴责香港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挑战国家主权的违法行径。

该负责人强调,国家主权和尊严不容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不容触碰,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爱国情感不容肆意伤害。对这种无法无天的恶行必须依法严惩。

△《新闻联播》视频:香港中联办严厉谴责极端激进分子侮辱国旗行径

第三发

香港各界强烈谴责3日极端激进分子在尖沙咀侮辱国旗的行径,认为这公然冒犯国家和民族尊严,呼吁警方尽快将暴徒绳之以法。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4日凌晨表示,对于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蓄意破坏社会安宁,甚至挑战国家主权的行径,予以强烈谴责。

香港警方也对激进示威者的暴力行为表示最严厉谴责,并强调,警方有能力及决心维护社会安宁,绝不姑息任何暴力行为。

香港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持续发表声明和讲话,强烈谴责这种践踏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冲击“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连续在社交网站发出三篇帖文予以强烈谴责,帖文指出,“此举必将引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慨,我作出最强烈的谴责,并请全港市民提供资料,全力协助缉捕狂徒归案。”

第四发

8月4日,《新闻联播》还报道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题目是《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制止暴力》。

文章说,整个事件蔓延过程中,作为社会秩序的守护者,香港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香港警队仍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无惧无畏、忍辱负重,令人敬佩,其专业精神值得香港市民的赞许。希望广大香港市民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事态的严重性,对激进暴力分子坚定说“不”,对企图摧毁”一国两制“、搞乱香港、搞衰香港的势力坚定说“不”,坚决阻止他们祸害香港的行径,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制止暴力。

第五发

4日,《新闻联播》还刊播《央视快评》:香港不能无休止乱下去!

快评指出,连日来,香港各界呼吁特区政府尽快将那些踩踏法律底线的狂徒暴徒迅速缉拿归案,严正执法,追究到底,全力维护国家的尊严和香港的安宁。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要正告那些抱着幻想、企图继续乱港的狂徒暴徒,你们的猖狂放肆,必定会付出代价。请迷途知返,放下屠刀!

快评强调,面对暴行,全体港人要团结起来,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决配合香港警队严厉执法、捍卫法治尊严,让美丽香港不再蒙尘受辱。

第六发

播发新华社的《新华时评》:底线不容触碰——谁破坏“一国两制”谁就将受到历史的审判。

官方发声、媒体评论以及香港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的表态,《新闻联播》六连发,除了严厉谴责侮辱国旗行径外,也再次强调:国家主权和尊严不容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不容触碰!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爱国情感不容肆意伤害!

央视主播再“补刀”:红旗飘飘耀香江

昨晚《新闻联播》六连发播出后,央视主播再向“乱港极端暴徒”补一刀。

主播刚强在当晚的《主播说联播》中表示:

今天(4日)联播播出的一条新闻让人痛心、愤慨,激进分子竟然将国旗扔到海里,这一幕引发各界同声谴责。

而令人感动的是,爱国爱港人士凌晨已经将国旗重新升起,红旗飘飘耀香江。个别人的倒行逆施只不过是自不量力的表演罢了,因为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

昨天,微博话题

#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

冲上热搜,

14亿分之一的护旗手纷纷前来报到!





不少网友也留言表示,国家尊严不容践踏,暴徒分子必须绳之以法!(来源:光明网)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