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现就濂溪区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10日:
1、设置地点:九莲北路濂溪区第一小学路段
监测内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等
2、设置地点:木樨路双峰小学路段
监测内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等
3、设置地点:105国道蛇头岭路段(1534KM+800M)
监测内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逆向行驶等
4、设置地点:十里大道与安平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5、设置地点:十里大道与学府二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6、设置地点:九莲南路与学府二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7、设置地点:学府二路与学府三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8、设置地点:学府路与学府三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9、设置地点:学府三路与木樨路(欣荣南路)交叉路口
监测内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未按导向行驶、违法禁止标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等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来源:九江公安交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