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路段
▲九江长江一桥头
▲妙乐路
▲新港路
▲环公园路口
限行路段
▲解放路
▲解放路
▲中心二支路
▲步行街
主干道
▲湖北大道
▲清江大道
▲吴楚大道
▲大龙路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规范城市交通秩序,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小池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镇人民政府决定自11月25日起,开展集中劝导与整治;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集中查处,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1、清江大道、吴楚大道、沿江大道,105国道、交通街等主干道实行全路段限速,部分路段限载、禁停、禁止中型以上(客)货车通行,环公园路、解放路、中心二支路、蓝天大地步行街实行单向管制;配套布局和启用逆行抓拍、违停抓拍等电子眼监控系统,请广大居民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照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标牌、标线以及交通协管员指示,不闯灯,不横穿、不跨栏、不逆行。
2、凡未依法取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行驶证、车辆牌照的机动车及非法改(拼)装的机(电)动三四轮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和从事经营活动,广大居民请乘坐具有合法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3、新建菜场、新河老菜场、老城建办三处停车场,新增停车位,开放中行、农行、エ行等单位后院用于公共停车,寒暑假期间开放镇一小、一中操场用于公共停车。除停车泊位外,道路及便道上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4、严厉打击违法载人的三(四)轮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依法查处超员超载的校车、客运车、货运车,渣土车,对城内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朋友们,实现畅通,有序和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离不开你们的积极参与,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依法经营、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共同建设美好幸福的家园。
小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来源:小池滨江新区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