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 记者 都晓辉)6月19日下午,记者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召开的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鉴于新区很多楼盘尚处在建设过程之中,学校网点布局也还在逐步完善,各学校尚在建设中,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有学上,各小学校招生范围按现有学区划分不变,暂不调整学区,新增楼盘适龄儿童上学,在周边学校容量范围内,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摇号)方式,公平公正确定具体就读学校。
八里湖新区辖区内目前共有学校6所(不含幼儿园)、其中:小学5所,中学1所,分别为:八里湖新区第一小学、八里湖新区第二小学、九江小学向阳分校(含1所村小)、七里湖中心小学(含3所村小)、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九江一种八里湖校区。
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九江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八里湖新区秋季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在八里湖新区小学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
辖区内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且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房产)三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不动产权(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四项证件到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残疾儿童入学
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按规定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随班就读。
凡是在八里湖新区内务工的,并且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在八里湖新区缴纳入学当年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需要在八里湖新区就读的,凭不动产权(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务工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五项证件到八里湖新区文教体办教育科等级,由区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就读。
凡是在八里湖新区内经商的,且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在八里湖新区就读的,凭不动产权(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营业执照、企业完税凭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上述证件到八里湖新区文教体办教育科登记,由区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就读。
八里湖新区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其他部队现役军人户籍、不动产权(房产)在八里湖新区,其子女入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文教体办统筹安排就读。
房屋征收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按政策规定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