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王阳明的《传习录》

2017-04-27    来源:九广网    阅读: 

九广网讯:(九江广电都市报 文 / 苏明)近年来,伴随着“ 国学热 ”的风潮 云涌,本已沉寂许多年的阳明心学又活 跃了起来。关于王学的书籍越来越多, 大谈心学的风气也越来越盛。正所谓, 多则惑,少则明。曾有不少人询问,该 如何入心学之门,该读哪些书,本人作 为一个国学爱好者,自然也有类似的疑 问。有位学者说过这么一句话“ 明代理 学的根本精神在阳明,阳明心学的精神 根本在良知,而其中体现阳明良知精神 著作是《传习录》”。为此,本人也买了 一本《传习录》来研读,虽然过去也曾 读过一些宋明理学的书籍,但对阳明心 学了解甚少,自研读《传习录》及《阳 明先生年谱》,有了不少受益。本人不敢 说自己已入了王学的门庭,只是仰慕于 阳明先生的才学和思想精神,在这里将 自己对阳明心学的一些学习体会道白出 来,以供同道参考,并请方家雅正。 

1c6c00055dbce0fd73ed

本人以为,要了解阳明心学,还是 要参阅有关宋明朝代文史材料,以及与 心学相关的一些思想家论著,以便更好 的把握阳明心学形成的背景及思想发展 脉络。要说阳明心学形成,自然有其形 成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明代可以说 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进一步兴起 和早期市场经济萌芽已经开始形成。这 样的朝代似乎有同于西方工业初期文明 和资本积累所带来的崇尚功利和人的欲 望自我彭胀的社会风气。可以这么说, 在明代拜金主义、追求享受、崇尚奢华、 功利特别严重,这在《金瓶梅》这部小 说所描写的内容就足以说明。再说,明 代的贪污腐败、权贵结党营私也特别盛 行,可以称得上蔚然成风。这样的时代 又似乎与我们当今社会极为相似,也许 出于相似的缘故才会出现当今阳明心学 热。 

今天我们每一个生活在当下的中国 社会都有这样的感受;我们的物质高度 发达,但资源却越来越短缺,竞争也越 来越激烈;我们的精神文化越来越丰富, 但我们现代人的心里却越来越空虚;我 们的政治生活看似越来越民主,但在民 主的旗帜下,潜藏着的结党营私、贪污 腐 败、明 争 暗 斗 的 恶 性 竞 争 愈 演 愈 烈、、、、、、,所有这些均是“ 二律背反 ” 定律的呈现,从而导致了今天社会陷入 一种整体性的困境。可以这么试想,一 个社会经济不景气,物质溃乏并不可怕, 可以通过人为的努力或改革调整得以解 决,而这个社会精神主体的亡失,人心 和生命情感本真的偏离、社会信任危机 重重才是真正的可怕。这也是当今社会 都在反思,急需解决的问题。反思是有 声音的,这个“ 声音 ”便是对“ 良知 ” 的呼声,阳明心学确立以道德良知为核 心的道德人文主义,对于救治当今社会 道德滑坡、物欲横流、功利盛行的社会 弊端可以说是一剂不可缺的对症良药。 这或许是近年来阳明心学活跃升温的真 正原因。

阳明心学,又称为良知学,这个良 知之学,是以良知为道德本体,以致良 知为修养方法,以知行合一为实践工夫, 以经世致用为治学目的的富有人文精神 的道德理想主义的哲学。如何了解、把 握阳明心学,本人认为,首先要从“ 心 即理 ”入手,“ 心即理 ”可以说是阳明心 学理论的逻辑起点,是阳明心学全部得 以建立的基础。 

话又说回来,要了解阳明心学“ 心 即理 ”观点,就必须了解宋明理学也就 是“心即理”提出的时代背景。我们知道, 儒学在先秦两汉时期就发展成为我国传 统文化思想的主干,一直是处在文化思 想领域的主导地位,但到了魏晋南北朝 时期,佛教、道教的迅速传播,尤其在 唐代,佛教的过度繁荣,使儒学面临了 巨大的挑战,几乎被边延化。于是韩愈 等人发起“ 古文运动 ”,提出了道统问题。 韩愈反佛,但他并没有改变当时的思想 格局,到了宋朝,佛教依然繁荣,面对 佛教、道教的巨大挑战,宋代有志于道 统文化的有为者感到了一种深沉的忧虑, 试图使儒学突出佛道两教的重围,想尽 一切办法让儒学获得新生,这些志于道 统本土文化思想的有为者与唐代韩愈有 所不同的是,他们用大量的时间去研究 佛教、道教,精心领会并能以焚膏继晷, 在此基础上对先秦两汉儒家经典进行研 读,进行新角度解读,对儒家思想进行 重新建构,逐渐确立了一个以“ 理 ”或“ 天 理 ”为核心的新儒家系统,这就是理学。 理学作为一种思想形态,实际上是对儒 家思想的重新构建,但在构建过程中, 吸取了佛教道教很多思想精髓和合理的 理论内核,而理学的形成,经历了唐宋 两个朝代,到了南宋朱熹时代最终完成。 主要代表人物有北宋程颐、程颢,南宋 的朱熹、陆九渊和王阳明。理学的内容是, “ 理 ”为最高的范畴,是世界万物的本源, 体现在社会生活中是儒家的道德伦理, 在人身上就是人性。对“ 理 ”的把握却 有两种不同的路径,一是程朱理学着力 于建构宇宙论和人性论。在认知上区分 “ 形而上 ”和“ 形而下 ”、“ 理 ”与“ 气 ”、 “ 道心 ”和“ 人心 ”的概念,认为有区别 才会有所贯通,在修养环节上强调“ 格 外物 ”,偏向于“ 道学问 ”,认为接触万 事万物才能明这个“ 理 ”。二是以陆九渊 从人的主体存在性这一倾向,提出“ 心 即理 ”、“ 本心 ”和“ 发明心 ”等一系列 心学思想,王阳明又在陆九渊既有心学 思想上加以完善和提升,强调发挥主体 的主观能动性,强调独立思考和注重的 存在价值和自身价值,注重实现主体自 我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阳明先生 将心学思想融会贯通而集其大成,成为 宋明理学“ 天人合一 ”的典型范示。 

所以说,明白了理学“ 理 ”的内涵 以及心学的主体存在性的倾向,就不难 理解阳明心学“ 心即理 ”这个概念了。“ 心 即理 ”的着重点和根本点在“ 心 ”,这个 “ 心 ”既不是生物学上的血肉之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 习心 ”,而是一种本 然之心,即本心。既然是本心,也就是 心之本原,也就包含着最高的“ 天理 ”, 天理就是天道,天道即是人道,是天赋 予人的善性,也就是天性,而这种本然 的天性,是人人具有的。人之所以具有 各种各样的生命活力,不仅能够视听言 动,而且能够分辨善恶,能够感知外物, 能够就事物之间关系进行判断推理,全 靠人具有这样一个本然之心,所以说这 个本然之心就是天理。既然心即是理, 人可以在道德实践中将心之理赋予行为 和事物,因此也就无需求理于外,到外 在的事物上去求一个道理,这便是“ 心 外无理 ”,“ 心外无物 ”。阳明先生所说 的“ 物 ”,是与心即理的“ 心 ”关联着 的“ 行为物 ”,不是独立于主体意识之 外的“ 现成物 ”。“ 物之理 ”实际上也就 是指“ 心之理 ”在物上的落实,也就是 道德原理与道德法则,而不是指审美观 知识性的理。这些道德原理和法则,只 能来自于继承了天性,蕴含了天理的本 心,而不在外的自身,这便是阳明先生 说的“ 身的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 意,意之所在为物 ”,具体说来就是, 行为是由“ 心 ”之意所发,而“ 意 ”的 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用必有其物,所以, 阳明先生训“ 物 ”为事,即“ 物尤事也 ”。 从这个意义上说,阳明先生的“ 心外无 物 ”是针对“ 行为物 ”而发的,并不涉 及“ 现成物 ”的存在问题。 

既然物与事互训,就必须有一个介 入,我的主体活动的一个过程。“ 事 ” 的本身就必定为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 也就必须与主体“ 我 ”发生关系,所以 “ 格物 ”就是除掉心中不正之物,心正了, 行为就正,行为正了,事就会正,从这 个意义上说,格物就是正心,正心就是 诚意,诚意就是致知,作为一个过程, 格物、正心、诚意是完全统一的。由此可知,阳明先生讲的“ 格物致知 ”是基 于“ 心外无物 ”、“ 心外无理 ”的前提下, 完全转换成一个主体实践功夫的情景, 强调了道德实践的主体性。 

再说,“ 心即理 ”的“ 心 ”所蕴含 的“ 知 ”,是“ 心 ”的本体,是“ 心 ” 原本的良知,不是一般的知,具有虚灵 明觉的功效,所以阳明先生说“ 知是心 ” 的本体,自然会“ 知 ”,这个“ 知 ”落 实到事物上而得其宜,这种情形就叫作 “ 义 ”,因此,求义或者求理,就只能在 本心上求,而不能在外物上求。按照心 外无物的说法,外界事物是否独立于吾 心,还有没有客观实在性呢?一直以来 人们由此对阳明心学存在的误解,阳明 先生回答真的否认了事物的客观实在性 吗?答案是否定的,阳明先生游南镇的 时候,一位友人指着岩中的花树说道:“ 天 下没有心外之物,比如此花树在深山中 自在自落,和我心又有什么相关呢? ”, 阳明先生说“ 你没有看此花的时候,此 花与你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的时候, 此花的颜色就明白起来,就知道此花不 在你心外 ”。这是质疑阳明先生心外无 物最著名、最现实、最有力的例子,也 是阳明先生宣传、昌明心外无物最著名、 最力的例子。山中之花,只有你来看时, 此花才与你的心发生关联,心赋予了花 以意义与价值。可见,阳明先生在这里 所讲的“ 心外无物 ”,并不是针对外界 事物是否独立于“ 吾心 ”而存在这类问 题而发的,而是与他对“ 物 ”的特殊规 定以及他的整个思想系统密切关联着的。 存在是客观的,但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则 是由人来赋予的,这才是阳明先生所讲 “ 心外无物 ”、“ 心外无理 ”的根本意义, 也是心学体系中心物之间的相本关系, 一旦明白了心物之间的根本关系,心的 功效自然明觉而强大,也就是说天下之 物都可包揽在心中,比如北京并不在你 的心外,纽约并不在你的心外,地球并 不在你的心外,火星也并不在你的心外 等等,但这只是一种应然,而不是实然, 你要去认识上海,让上海在你心中,你 就必须到达上海,而这一切,取决于你 的心有多大,阳明先生言外之意告诉人 们,一个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的 道理。

 “ 知行合一 ”是阳明心学的一个重 要命题,从《传习录》看,阳明先生在 论及知行关系时反复申明这样一个观点, 叫做“ 知行本体 ”,原来如此,这个“ 知 行本体 ”既是“ 心即理 ”之心,也是“ 良 知良能 ”,而这两者均为一体先验地根 植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 知行之所以能够合一,在于人自身就有 这个“ 知行本体 ”,所以阳明先生说, 知与行本来就是一回事,不能分开,原 是一体。由此可知,阳明先生“知行合一” 的说法,知行合一,互相包含,本来一体, 而无先后之别,知必须表为行,能知必 然能行,知与行相印不离,两者是同一 功夫过程的不同方面。阳明在这里所讲 的功夫,是从道德实践层面而言的,就 是把“ 知 ”与“ 行 ”归结为个人主体的 一切道德的自觉行动,所强调的是认识 理论和实践作为一个主体的人在实践过 程中的本质统一。 

“ 良知 ”是阳明心学最核心部分, 也是阳明心学在后代引起最大影响和莫 大争议的问题。阳明先生大概在正德十 五年左右提出“ 良知学 ”,他说我讲的 全部思想,大概从龙场以后所体悟到的 基本也就不出“ 良知 ”二字了。“ 良知 ” 二字,的的确确是阳明先生结合他自己 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话又说回来,良 知概念,并非阳明先生首创,最早提出 “ 良知 ”概念是孟子,孟子将良知定义 为“ 不虑而知,不学而能 ”,“ 是非之心, 人皆有之 ”的先验内在存在。阳明讲的 良知在某种意义上说既来源于孟子的良 知,也与张载的德性之知有内在的传承 关系,但又有他自己独特的地方,有他 自己的特殊性,按阳明先生自己的说法, 良知就是本心,或者是心的本体。所谓 本心,便是天理的实在,便是天道,便 是最高的天理在我们人本身的存在状态, 这种状态在我们本身就成为我们每个人 存在的本质,这叫天命之谓性。从这个 意义上说,良知是我们人类的存在之本, 正因为有了良知,我们人类才具有存在 的本质,才具有德性的本质,才具有获 得知识的能力和展示知识的能力,所以 说,阳明的良知说,其蕴含的旨意就是 希望我们每个人通过个体的内在自觉, 把良知真正地切入进来,使良知在我们 每个心里真正地建立起来,成为天地间 堂堂正正的人,成为真正的主体的人。 

当然,良知作为人存在的本质,同 时也是人的德性本质,这就需要人要去 致良知和彰显自身的良知,唯一的途径 就是通过道德实践,实实在在地在做“ 事 上 ”功夫,使自身的德性自然的流露, 同时又使自身的存在性得以彰明,作为 一个过程,两者完全统一而相得益彰, 这也是阳明先生之所以特别强调做功夫, 强调道德实践的原因。

为此,阳明先生不但提出良知论, 而且还要提致良知的方法论,将“ 格物 致知 ”的“ 致知 ”变成“ 致良知 ”。何谓“ 致良知 ”,用孟子的话说就是“ 求 放心 ”,说通俗一点就是把良知找回来。 如何致,大致有两个层面,一是不断地 向至善的道德本体复归,以达到极致, 具体说来,就是要求每个主体的人去自 我建立起良知,即自己去呼唤自己的良 知,途径就是反思,这样一个过程即是 知和合一过程,使“致”变成“行”,即“依 良知而行 ”,用阳明先生的话来说就是 良知的自知、自明。当然,自知和自明 的前提还要有个诚意,唯有如此,自知 和自明才能真正表达出自身主体性的自 我建立。二是必须要表达自己,正如阳 明先生所说的那样,“ 致吾心之良知于 事事物物 ”,也就是良知的自我展开, 这是“ 致良知 ”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因为“ 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 明明德于天下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 这便是中庸上讲的“ 诚物诚己 ”,这对 人的个体而言,不仅仅是个体的主体性 的自我表达,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存在性 的共性表达,在这样的过程中,随着我 们生活世界的不断开阔,不断扩大,我 们的主体性或者说我们的本质存在性的 表达境界也会变得越来越开阔,越来越 宏大。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