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换新装 市民齐点赞 湖口县老城棚户区和谐改造掠影

2017-08-14    来源:湖口发布    阅读: 

九广网讯:(湖口发布 蔡亮 周煜虎)7月15日,对于棚改户程细林来说,是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他家乔迁住进了棚改安置后的洋港小区,亲朋好友前来道贺,好不热闹!老人特意请人写了一副“棚改暖民心春风入户,乔迁逢吉日喜气盈门”对联贴在新房门口,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喜迁新居

程细林是我县老城棚改(一期)居民,一家四口自1993年起,就一直住在西门渡口旁的老房子里。已经住了20多年的他对老城棚改特别支持。老城棚改工作启动后,他第一时间交出了旧房,通过产权置换,选择了新房。68岁的程细林直言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还可以住进新房子,连声称:“真赶上了党的好政策!”

行棋当善意,落子谋全局。在聚力“一核三带”,建设“五个湖口”的伟大征程中,为改善老城群众居住环境,释放石钟山景区发展空间,提升老城品质形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2016年11月,我县正式启动了老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这是湖口建县千年以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老城改造”。

作为民生工程,棚改工作一头连着城市建设,一头连着民心。我县在老城棚改过程中,坚持依法征收、阳光操作,不与民争利,最大限度地保障棚改户的利益。广大棚改干部下沉一线,严守标准、严守纪律,用真心真情架起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老城棚户区改造一期拆迁任务基本完成,二期目前进展迅速,将于8月底全面完成。棚改工作以来,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效率之高,效果之好,值得称赞。

在制定政策时,我县始终坚持“惠民优先、让利于民、依法征收、有情操作”等理念,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商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召开棚改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所有征收方案、房源信息、办事流程、工作制度等全部上墙公开,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位,有力保证了棚改工作的阳光操作,有序进行,得到了广大棚改户的理解与支持。

耐心宣传

“我家74.6平米的老房子换了90.1平米的新房,政府还倒找给我2万多元,我们搬迁一点经济负担都没有!”说起棚改政策,棚改户张小鸾一个劲地夸。张小鸾家的老房坐落在云亭路78号。由于处在一楼,加上前期规划设计不合理,光线阴暗潮湿。而更让张小鸾心有余悸的是2016年暑期的洪涝灾害。她告诉记者,当年7月份,洪水来得很猛,由于内涝严重,房子进水超地面20多厘米,水根本就流不出去,房子在水中淹了好几天。我县启动棚改工作后,张小鸾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早早地与政府签订了安置协议。旧房换了新房后,张小鸾不仅没有出钱,还进账20851元,棚改政策让张小鸾很是知足。

选房现场

在叶家舍小区采访时,记者遇上来小区看房的谭际福老人一家。他高兴地对记者说:“新房子的光线、环境、条件都比以前好多了!”谭际福老人以前住在大凹塘上个世纪60年代修建的砖瓦房里,十分陈旧。他最害怕刮风下雨的日子,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一旦下雨便用脸盆四处接水。得知自家被划入老城棚改范围内,他积极支持政府棚改,带头签订了棚改协议。

出棚进楼,棚改居民喜笑颜开。老城新貌,广大市民翘首企盼。我县将按照全国知名山江湖文化旅游名城的发展定位,加快老城棚户区改造、石钟山周边提升改造和洋港综合开发,积极创建石钟山5A级景区,加快城市核心商业圈、特色商业街区和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一颗江湖交汇处的璀璨明珠正呼之欲出。

责编:蔡亮 周煜虎    编审:胡志刚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人物访谈 | 扶贫在线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学校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九江三农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