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事关“一老一小”!九江出台最新方案!

2022-12-01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阅读: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整体解决九江“一老一小”问题,推动“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九江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目标到2025年,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标准体系、供给体系、保障体系、监管体系初步健全,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养老托育服务格局构建成型,养老托育服务实现普惠可负担、方便高质量、安全有保障,“一老一小”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从六个方面共提出18条重点任务。

01

推进服务设施提质扩容

统筹服务设施布局。把养老托育服务作为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配套,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由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托育服务用途。

补齐服务设施短板。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标准要求的,由属地政府通过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补上设施欠账。支持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推动服务设施升级。推动养老托育设施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强适老、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在大型商场、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普遍设置母婴室、老年专席及绿色通道。

02

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完善社会兜底保障制度。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坚持以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普惠托育机构管理运营财政补贴机制,推进落实普惠托育机构的政策性补贴措施,切实降低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

深化公办机构改革。夯实公办养老院的兜底功能,坚持公益属性,科学稳妥实施公建民营管理机制,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支持依托现有妇幼保健机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提供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增加普惠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普惠机构签订普惠协议,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等服务市场平均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作为重点,实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零门槛”登记,广泛引入专业养老组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十四五”期间,力争所有县(市、区)建成至少1个公办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03

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职工赡养老年人和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条件。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探索建立优质公办养老托育机构与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中心(站)结对帮扶机制,实现养老托育服务资源共享。加快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微型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拓展老年人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

探索互助养老托育。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养老托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工和年轻人在社区通过互助式陪伴提升老人生活质量,组织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幼儿专家等成立婴幼儿照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

04

促进医养医育融合发展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融合”工作,推进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管理。

打造特色康养品牌。加快推动康养融合发展,探索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打造一批九江特色康养品牌。充分发挥庐山、庐山西海、武宁等景区山水和温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温泉养生、休闲养老等康养服务业态,推广九江“避暑养老胜地”品牌,建设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立异地养老互动平台,适时开展老人候鸟式养老模式。

推动医育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医育结合模式,支持妇幼保健院等有条件的公共医疗机构与托幼机构联合兴办托育服务机构,重点推进修水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建设,持续做大做强“生命活水快乐驿站保育院”,提升婴幼儿健康服务和指导水平。

05

积极培育养老托育产业

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优质养老托育产品供给,加快引进和研发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监护、防走失定位等智能设备,积极培育老人和婴幼儿相关健康食品、药品、保健品、服饰、日用品、文化产品等产品品牌,构建多元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产品供给体系。实施“养老托育服务+”行动,加快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探索建立老年用品认证制度。

培育智慧服务新业态。依托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打造一批市、区、街(镇)三级上下贯通、左右通联的“互联网养老院”,努力争创国家智慧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保洁、保姆、月嫂、家厨、护工等家政服务。

06

加快打造九江特色品牌

大力推广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统筹规划和政策引领,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改善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形式,积极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乡镇和农村流通,构建老有所学终身教育体系。促进老年教育与文化、体育等养老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设养老健身、书法绘画等特色课程,丰富老年群体的文化生活。

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围绕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目标,加快优化儿童公共服务、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着力推动每个儿童健康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加快推动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鼓励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满足婴幼儿的照护需求。

营造社会友好环境。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全面三孩政策为契机,积极鼓励学校、社区、社团组织等开展敬老孝劳、爱幼育幼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倡导尊老爱幼新风尚,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一老一小”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和婴幼儿的合法权益。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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