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花60万在各个乡镇修这个,看了都拍手称好!

2017-04-03    来源:九广网    阅读: 

九广网讯:(彭泽县纪委)行走在彭泽县的广袤乡野,随处可见“俭以养德,廉以立身”、“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等包涵廉洁文化内容的宣传展版,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扑面而来。为强化农村基层廉洁文化建设,彭泽县精心设计载体,投资60多万元在各乡镇打造廉洁文化长廊,使广大农村变为传播廉洁文化的重要阵地,让廉洁文化更细更实更活,借文化之力,吹清正廉明之风。

彭泽花了60万在各个乡镇修了这个,干部群众看了都拍手称好!

“马行千里不失蹄、只因步步谨慎,人生一世少错误、只在警钟长鸣……” 漫步在依江而建的马当镇滨江广场,一幅幅图文并茂的廉政警句、名人典故,既给人以温馨的警示,又给人以耐人寻味的愉悦,这是彭泽精心打造乡镇廉洁文化长廊,努力营造廉洁文化氛围的一个缩影。

彭泽县各乡镇选择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人流量大的广场,高标准地建起了廉洁文化长廊,版面更新固有的传统格式,做到创意新颖、题材丰富,分设了先进典型、反面教训、廉政诗词等图文并茂的版块,以政策宣传和榜样教育为主题,穿插廉政漫画、格言警句、名人典故,发挥了积极的廉洁教育作用,同时融入《准则》《条例》以及“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吸引了不少干部和居民驻足观看。文化长廊提升了乡村干部廉洁自律的情操,在大家的心中竖起了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对干部起到了警示告诫作用,向干群传递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浩山乡一干部笑着说,“早晨在廉洁文化长廊边走过,这些廉政格言、警句就是一声声贴心的关怀和问候。它寓教于情、寓教于理,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鉴得失,悟黑白,它无声地鼓舞和激励我们基层干部,要心怀群众,百姓为先。”

彭泽花了60万在各个乡镇修了这个,干部群众看了都拍手称好!

“勤读书,要孝悌;学恭谦,循礼仪……”,在一幅展示“礼义廉耻”家规教育的画面前,赵大爷一边指给孙子看,一边大声读给孩子听。黄花镇投资7万元在黄花新区广场建设的黄花镇廉洁主题文化长廊于 今年元月完工后,每天都吸引了不少居民前来阅读、讨论。该文化长廊不仅生动展示了廉政文化,更是将“义门陈”分支黄花光辉小屋陈的优秀家规家训和甲午海战英雄高善继等本土人物加以宣传,进一步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让他们做弘扬优秀家风的表率。

彭泽县在推动乡村廉洁文化长廊建设工作中,将党员干部廉洁文化长廊文化建设与家风家规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各乡镇深度挖掘身边的优秀文化内涵、淳朴风土人情、历史英雄人物、优秀家规家训,采用多种形式将廉洁文化主题融入生动、形象、丰富的小故事和图片中加以通俗易懂的展示,汇聚成一道道亮丽的文化风景,让廉洁文化和着春风细雨一起进入干群心中。为更好地发挥宣传作用,充分发掘地方特色家风家规,让廉洁教育更接地气,各乡镇着力整理了家训“三字歌”等优秀家规家训多条,挖掘其文化内涵和教化作用,以最朴实的话语教导村民将良好家风融入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为人正直,诚实做人。

彭泽县纪委负责人表示:“这些乡镇廉洁文化墙的设置丰富了乡村文化的内涵,让廉洁知识传播、廉洁文化教育、廉洁文化反馈有了全新的载体,我们将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让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乡村群众自觉做传统美德与优良家风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共同凝聚起反腐倡廉的社会正能量,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家风清明的良好风尚更加浓郁。”

责编:彭泽县纪委    编审:胡志刚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人物访谈 | 扶贫在线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学校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九江三农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