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倒计时1天』选房攻略请收藏,能否轻松选到心仪房源就看它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九广网

— 美的·铂悦府开盘倒计时 —

1DAYS

—— 2018.4.29 ——

一说起开盘

大概很多人想到的画风是这样的

▲美的置业·地产项目开盘盛况

欢迎您莅临

【美的·铂悦府】开盘盛典

为了让广大的客户均可选到心仪的房源

贴心的美的·铂悦府

特地为大家呈上以下选房攻略

选房须知

1、美的铂悦府将采用现场电子摇号开盘,随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2、客户凭VIP升级协议书在签到区签到领取摇号券,每张VIP协议书仅限领取一张摇号券。

3、签到完成进入等候区等候摇号。

4、摇号开始,现场电子摇号系统随机摇号,中签号码进入验证区验号排队按序进入选房区。

5、一张摇号券最多仅限2个人进入选房区。

6、一张VIP升级协议书仅限认购一套房源,且不可更换。

7、每次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过时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8、购房定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VIP升级协议书换取定金收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客户须在《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到项目营销中心交付房款并签约《九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9、购房者成功选购房源后,请自行保管好《认购协议书》及定金收据。

10、当天成功认购客户可享受一下多重优惠:(面价-20000)*VIP护照办理99折*开盘优惠97折*按时签约注册智美家额外优惠99折*付款方式(一次性97折、商业按揭/公积金98折、分期付款100折)。

温馨提示

1、开盘选房需携带以下资料(缺一不可):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 VIP升级协议书原件;③ 银行定存单原件及银行卡;

2、如若在开盘当天未能到场,需亲友代为选房的记得让亲友带上登记本人亲自签名的委托书,否则亲友将无法代替选房;

3、在成功认购3日内(自认购第二日起)需缴纳首付款并正式签订《九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签约客户取消按时签约99折优惠;

4、客户《认购协议书》的姓名,房号必须与《九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姓名、房号保持一致,请客户仔细考虑;

5、因开盘现场人数过多,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照顾好自己及您的家人;

6、现场提供面包、矿泉水,到达现场后至工作人员处领取。

▲备注:如对选房流程及操作指引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置业顾问

以上便是美的·铂悦府

选房的快捷操作全攻略

关系到能否及时选到心仪的房子

请各位准业主们仔细阅读

首开必买,下手要快

预祝大家成功选到心仪房源

成为我们【美的·铂悦府】最尊贵的业主!

【美的·铂悦府135㎡精奢四房】

独立玄关,家庭隐私更能充分保障

明亮厨客U型布局,功能合理操作更方便

超大景观阳台直连卧室,尽览花园诗意风情

雍容主卧套房,逸享从容时光

个性化装修,完美诠释家的意义

低首付,低总价让您从容拥有完美舒适的家

免责声明:

1、因编辑需要,文字、图片及视频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读者参考;

2、我们重在分享,对文中陈述内容和观点均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合理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准确、不合理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因使用本网页资料发生偏差,我们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本文如无意中侵犯了某方的知识产权,请来电告知,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

4、本文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美的地产所有。

责编:胡志刚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或“九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头条 | 广电报 | 市台 | 原创 | 医疗 | 教育 | 房产 | 旅游 | 政企 | 财经 | 汽车 | 看九江 | 视频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4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