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
再帮人提取几笔现金
就能轻松日赚千元
如果有人给你介绍这样的“好差事”
警惕!
这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日
濂溪公安成功打掉一“洗钱”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涉案金额30余万元
近年来,“两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银行卡、手机卡相关违法犯罪,濂溪公安一直以来与辖区各个银行建立“警银联动”工作举措,和银行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12月22日,濂溪公安通过警银联动机制,成功打掉一个“洗钱”团伙。
12月21日,濂溪公安分别接到辖区银行的线索通报称:有几名外地男子打电话到银行预约大额取款,疑似“洗钱”,请求民警帮助。接到通报后,民警快速反应,在通过信息核查、研判后,发现两名取款男子都是近期从外地来九江,且名下多张银行卡流水异常,有重大涉诈嫌疑。
了解情况后,濂溪公安立即调集警力,分别赶赴两个银行营业网点布控,并于当日下午分别在两个银行营业网点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经审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称自己无意中在网络上看到“赚快钱”的广告信息十分心动,便主动添加广告上的微信号,按照网友的安排特意从山西赶往九江帮助诈骗分子取款“洗钱”。因为行动及时,民警当场扣押犯罪嫌疑人还未来得及转移的被骗资金30余万元和用于“洗钱”的多张银行卡。
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警惕“跑分”陷阱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利润所诱惑
更不能随意出租、出借、出售
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电话卡
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
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
“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中
无论是组织的、参与的、帮忙的
都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切莫为“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九江公安)
5人落网!濂溪公安打掉一电诈洗钱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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