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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濂溪微频道 记者 卢立群)5月8日,濂溪区首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案件在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办结,据了解,这也是公安部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5月1日起实施以来,九江市办理的首例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案件。
【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 张啸】:是在5月6日的早上9点钟左右,在庐山大道的新五中路口,一辆电动车涉嫌闯红灯,与进入道路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按照旧版《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间一般需要15—30个工作日,而在最新颁布的规定中,新增了快速处理程序。事故中队民警在证据事实充分、双方提起了快速处理书面申请的情况下,仅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事故认定,快速高效的办理完该起伤人事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
【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 张啸】:我建议各位群众,如果以后在生活中发生了小剐小蹭的交通事故,车损的可以就近去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处理,是不需要交警扣车的,第二,如果有人受伤的话,可以到交警队来进行简易程序的认定,如果伤情相对严重一点的话,如果双方对当时事情的成因和事实没有争议,也可以请求交警快速处理,这样可以极大的简便大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