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庐山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安全、森林资源安全、公共卫生安全,规范进入庐山景区房车露营旅游管理,倡导安全旅游和文明旅游,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庐山景区房车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已进入景区的房车,均应按规定停放到庐山小天池房车临时停车场指定停放点。
二、未进入景区的房车按照庐山景区旅游交通换乘有关规定执行。
三、已进入景区的房车游客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摆设桌椅、搭设帐篷、悬挂吊床以及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和防火安全等行为。
四、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提示、教育或处罚。
五、根据房车技术要求及环保、安全等因素,我们将结合庐山景区的交通状况、环境容量及安全条件,适时设置房车专用停车场,并另行告示。
特此公告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2年7月16日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