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实验中学退休党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九广网

九广网讯(通讯员 熊晶晶 邹立中)10月9日下午,按照学校党总支相关要求,九江实验中学党总支第一支部退休党员在学校四楼会议室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游盛华通过追溯源头的形式,向与会退休党员讲解到此次《条例》修订是继2015年修订后的再次修订,其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她从修改《条例》的重大意义、修改后的八大亮点、重点条款解读三个方面进行生动翔实的讲解,指出《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彭难前同志强调,第一支部将认真贯彻学校党总支相关要求,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开展学习,确保全体退休党员学习全覆盖,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退休党员非常赞同党中央不断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 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纪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严以律己、忠诚履职,紧跟党的时代步伐,活到老、学到老,不忘初心。

会上大家还学习了九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文明手册》,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市民公约等进行了交流。老教师还非常关心学校发展,关心教育发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感到非常振奋。

责编:胡志刚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或“九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头条 | 广电报 | 市台 | 原创 | 医疗 | 教育 | 房产 | 旅游 | 政企 | 财经 | 汽车 | 看九江 | 视频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16008155号-3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主办

办公电话:0792-813337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4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