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0万人和400万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各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达到70%、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70%;社会保障领域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8%以上。
《意见》提出了7大20条重点举措:
加快多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2022年底前,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比例超过30%,医疗保险移动支付覆盖全省各统筹地区。
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适时开展职业康复工作试点,建设20家省级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和20家省级工伤康复示范机构。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加快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并公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保障孤寡、失能失智、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丰富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成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
拓展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帮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自然增长机制,完善0-3岁儿童照料体系,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
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推动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制度创新完善,健全优抚对象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合理提高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待遇水平。
规范移交安置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岗位归集制度,实行“阳光安置”。
加快社会保险全民享有。将开发区正常经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纳入开发区综合考核相关指标体系,并作为开发区升级扩容的重要条件,稳步提高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
支持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缴费。允许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选择缴费档次,给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用工并依法参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困难群体“免申即享”。
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参保缴费补贴标准,确保到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到180元。
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品牌。推出更多“无证明”“免材料”“容缺受理”“帮办代办”服务,建成“城市10分钟、农村半小时”社会保障服务圈,满足群众“一次办”“简便办”“就近办”需求。
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2025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100%、秒办和即办事项占比达80%,实现全省新增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影像化100%。
推进基金可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缴费做实,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欠费清欠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超过580亿元。
加快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实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编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目录清单和应用指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一卡通”应用场景建设规范。
加强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强化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将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法治知识竞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自觉性。
管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构建社会保障良好信用环境。依法依规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和投诉举报机制,推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惩戒,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长效机制。(来源: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