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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濂溪微频道 记者 张理一)1月10日,九江濂溪区公安、安监等多部门在姑塘镇化纤基地一处空地上,集中销毁了1300多件共15000封非法烟花爆竹制品,总价值20余万元,这是对辖区范围内违法销售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一次有力震慑。
今年以来,濂溪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组持续加大力度,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全区范围收缴了大批非法烟花爆竹,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进一步消除了涉爆安全隐患。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多为前期执法过程中收缴的非法制品。
根据《九江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允许燃放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条例,否则可能面临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处罚。
【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邬江】:再给广大市民提示一下,立春是2月4日,还没到小年二十四,不属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范围,所以希望大家在立春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我们依然会按照条例规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