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前妻玩失踪 孩子30万抚养费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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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零距离 记者 郭翔)前两天,一位曹先生向我们零距离反映,说他的前妻将自己孩子的30万元抚养费取走了,现在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2014年10月,曹先生和前妻殷某领证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刚开始,两人日子也算是甜蜜,但2017年起,两人矛盾越来越大,同年7月3日,经双方沟通协议离婚,同时两人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市民 曹瑾:我每个月向她支付5000块钱的孩子抚养费,我提前向她支付了5年总共一块是30万,现在就是我们7月3号离婚,她从7月3号一直抚养到11月14号,然后就是从11月14号开始,她就是我已经联系不上她了。

曹先生说,当时他和前妻协商,虽然孩子与女方一起生活,但每个周末,孩子可以与男方相处,然而,当曹先生11月12号将孩子接过来后,前妻就怎么也联系不上了,同时他发现,他支付给孩子的30万抚养费也被取走了。

市民 曹瑾:30万打到一张卡里面去,卡就必须绑定我的手机作为短信通知,让我随时能够掌握钱的去向,然后就是我们约定了每个月最多只能取5000块钱。

曹先生说,孩子现在每天都吵着想见妈妈。

市民 曹瑾:如果你没有能力抚养,我还是孩子的父亲,我有能力,但是有一点,你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躲着不见,你必须出面,把这个孩子抚养权的手续,咱们去办好,然后就是把我提前支付给你的30万抚养费退还给孩子,因为这个钱不是我的钱,也不是你的钱,这是孩子的钱。

随后,记者也试着拨打了曹先生前妻殷某的电话。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柳林:如果是确确实实没有尽到这样一个抚养义务的话,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对于已经支付了的抚养费用来说的话,抚养权采取了变更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女方对于已经支付了的抚养费用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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