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濂溪发布 记者:吴骢)目前,九江市各大社区都开始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登记工作,市民郭大爷也符合这一次的奖励条件,然而他却因为离婚证上的名字写错了一个字,导致他在这一次的登记工作中遇到了麻烦。
郭大爷家住濂溪区怡嘉苑小区,今年62岁,全名叫郭子新。1981年,他与原单位一名女职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1995年,夫妻二人因为性格不合,协议离婚。
【市民 郭子新】:我原来是九棉一厂职工,叫郭子新,目前有政策(奖励)补,现在我拿去办,原来我离婚时候,一个“新”字写错了。
郭大爷告诉我们,当年离婚时,由于都是手写材料,他在写自己名字的时候,把郭子新的“新”字写成了高兴的“兴”字,当时他觉得并没有什么不妥,没想到这次到社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却遇到了麻烦。
【市民 郭子新】:现在我去办手续,他要我去把“新”改回来,在派出所改回来,到派出所,派出所叫我到民政局去办事,民政局又要我到派出所,两个推。
前些年,郭大爷因为中风导致下身瘫痪,为了这事跑了几次也没解决,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为了帮助郭大爷,记者随后来到了其户口所在地滨兴街道兴中社区,一位工作人员是这样答复的。
【兴中社区工作人员】:只要他去国棉一厂那个就是单位,他本来独生子女也要去国棉一厂出具一个有独生子女(的证明),现在因为年事已久,要单位再出具一个证明,只要他单位上再多加一笔就可以了,“郭子兴”然后就写个系本人“郭子新”,就可以了。
工作人员介绍,在单位开具证明以后,郭大爷只要带上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独生子女证以及本人名下农商银行卡和两张1村照片到社区进行认定登记,符合条件后,即可每月领取10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