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大队决定在浔阳区新增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10日。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