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2户家庭被取消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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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在浔创业

九江2户家庭

被取消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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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浔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有2户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未实际在浔创业原因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和《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办法》(九府办发〔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以上2户已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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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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