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是群众平时
办理量较多的户籍业务
材料多、耗时长
现在,方便多了~
九江市公安局
将于9月10日启用
购房落户全程网办功能
从申请、确认到落户
全流程“不见面”
简直太方便了
如何操作,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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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1
申请
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申请,进行实名认证,填写提交申请表单。
2
系统受理及自动核验
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不动产权证信息,并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送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核验未通过的,系统自动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向派出所申请。
3
审核
拟落户地派出所审核相关落户申请,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4
出证、送达
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同时,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或者线上申请以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领取纸质户口簿。申请邮寄方式领取纸质户口簿的,公安机关应按照首次申领户口簿,免费为申请人打印纸质户口簿。
5个工作日内。
购房落户网办操作攻略
进入赣服通后,在热门服务中点击“一件事专区”,然后找到“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所在地区,按照提示确认、填写相关信息,最后选择材料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来源:九江公安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