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安
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压实行业主体责任
持续开展重点部位、行业场所治安检查
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
就在近日
九江多家宾馆处罚
未获许可擅自经营被拘留
7月16日
修水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民警
在对辖区旅馆日常清查中
发现樟某宾馆经营者吴某富
在未办理旅馆业
《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
擅自经营该宾馆且接待旅客入住
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该宾馆予以取缔
并对吴某富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未实名登记旅客信息被处罚
7月16日晚
修水县公安局义宁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检查中
发现辖区金某宾馆前台工作人员
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时
未查验核实及登记旅客身份信息
直接给其办理入住
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该宾馆进行行政罚款
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整改
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被重罚
近日
瑞昌市公安局赛湖派出所民警
对辖区内宾馆进行检查时
发现举某宾馆
未按照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
直接为两名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
并未及时向辖区派出所如实上报旅客信息
经查证后
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该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十日
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四实”登记和“五必须”?
快搬来小板凳听详解
旅馆业单位落实“四实”登记检查
实名:对入住旅客凭身份证实行实名登记;
实数:必须一人一证准确落实;
实情:对旅客住宿情况按身份证、房号等实际情况登记;
实时:入住或退房信息应及时上传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应当落实“五必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作为旅馆业经营者
应严格按照要求
核实入住人身份信息
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防范和杜绝发生
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
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九江公安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夏季行动】九江多家违规宾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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