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树立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实行“阳光编班”,实现机会均等,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原则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制定“阳光编班”具体工作方案和操作办法,与当年本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同步公布。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制定本校“阳光编班”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等形式,对“阳光编班”实施方案进行讨论、集体决策,对相关方案进一步完善。学校“阳光编班”实施方案应包括本届学生基本情况、教师情况、编班依据、编班操作流程等。
(二)上报审核备案。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过程性指导,经学校集体决策后形成的“阳光编班”实施方案需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市直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实施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及时公示方案。符合“阳光编班”条件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实施“阳光编班”前,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校园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示“阳光编班”实施方案。
(四)规范实施编班。各地各校在编班过程中,学校应邀请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和随机编班,确保编班过程公开透明。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编班”工作。对于“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在学校“阳光编班”实施方案公示期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一个班级参与摇号。符合“阳光编班”条件的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可由乡(镇、街道)中心校统一实施。
(五)及时公布结果。学生编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学校须第一时间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对学生编班和教师安排进行公示。编班结果一经确定,要及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变更。严禁学校以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各种名义违规进行二次分班。各地各校要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问。
来源:九江教育发布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九江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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