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了界定。
1.净菜类: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但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
6.散装食品:预制菜是经过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的预包装菜肴,散装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注意!这些不属于预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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