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年报!!年报!!!
2023年度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还剩最后十天,
留给各经营主体的时间不多了!
各位老板,
小心年报陷阱 谨防上当受骗
经营主体收到不明来源的手机电话或短信链接冒充市场监管或工商管理的名义,以年报年检、营业执照失效、经营异常、缴纳罚款为借口,诱导企业登录钓鱼网站或小程序的情况时,请大家务必小心陷阱、谨防诈骗,及时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年报时间与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开始2023年年报填报。网址是: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以下方式填报2023年年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通过手机端“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报送年报。
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报送年报。
年报报什么、怎么报?
在完成登录以后,我们主要按照以下三步完成企业年报。
第一步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2023年度报告”,准确填写填报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并完成短信验证。
第二步
依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党建信息、社保信息、特种设备信息。
第三步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公示系统显示“已公示”。
戳!年报报送指南↓↓↓
逾期未报将受信用惩戒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诚信经营、依法年报更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及时年报享受信用红利,逾期不报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真实情况随意填报也受信用惩戒
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的决定:
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逾期未报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填报的处罚进行了全新规定。
根据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请各经营主体请抓紧时间,及时完成年报公示,并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真的免费!最后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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