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长江流域(赣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两省每年各出资1亿元,设立长江干流(赣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亿元,根据月度水质考核情况确定补偿资金分配。此外,两省还在长江重要支流阊江(昌江)流域建立补偿资金规模与水质考核情况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
协议规定,补偿资金将主要用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今后,赣皖两省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共同支持流域范围内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两省在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合作,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昌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座谈会召开后,我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今年初已与湖北省签署了协议,两省每年各出资1亿元设立长江干流(鄂赣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长江干流江西段岸线全长152公里,北岸分别为湖北(上游)和安徽(下游)。赣鄂、赣皖分别签署协议后,标志着长江干流江西段已全面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我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截至2023年底,长江干流江西段10个断面已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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