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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
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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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召开了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永茂具体介绍了2024年全省兜牢民生底线,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实施计划。
●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935元,较2023年增长5.6%
●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5元,达到715元,较2023年增长8.3%
●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220元
●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930元
●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375元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940元,较2023年增长6.6%
●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提高90元,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较2023年增长6.62%
(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