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房地产行业加快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直面问题困难,积极破局突围,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新形势,努力构建行业良性循环。在此背景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融资、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做好体制机制保障。
该《通知》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一是明确了融资协调机制和分工责任。协调机制由地方政府分管住建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属地住建、金融监管为成员单位,通过定期会商、问题协调解决、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等方式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确定了重点支持对象。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需要注意的是,协调机制提出的是项目名单,而非企业名单。
三是细化了分类管理思路。按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平衡等情况,给予差异化的融资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防止资金挪用。
四是做好配套服务保障。相关部门将从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在建工程抵押等方面对名单内的项目融资给予支持保障。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将发挥三方面积极作用:
首先,更积极凝聚各方合力,务实回应市场诉求。《通知》出台,将更好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在体制机制方面长远规划,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二是增强金融机构信心,引导其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三是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多方努力形成合力,回应市场痛点难点。
其次,更精准化解项目风险,支持合理项目融资。明确区分了集团风险和项目风险,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筛选好支持对象,从建立授信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规划资金使用、调整还款安排等方面对相对优质的房地产项目精准支持。
再次,更有效打通循环堵点,促进行业良性循环。有利于在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与房企项目融资需求之间达成共识,支持项目开发建设,疏通房地产行业自身供求循环以及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