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22个方面,共计81项,并对服务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幼有所育方面,包括了: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等3个服务类别。
学有所教方面,包含了: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等4个服务类别。
劳有所得方面,包含了: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服务类别。
病有所医方面,包含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等3个服务类别。
老有所养方面,包含了: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个服务类别。
住有所居方面,包含了: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服务类别。
弱有所扶方面,包含了: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服务类别。
优军服务保障方面,有优军优抚服务1个服务类别。
文体服务保障方面,包含了: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2个服务类别。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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