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交警对启用和撤销市内2处测速设备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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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严厉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和事故易发路段具体情况,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我市新增两处测速点及撤销两处测速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启用测速设备:

1.瑞昌市长河大道检测站路段,双向测速,限速值为60km/h;

2.瑞昌市北环路大屋余路口,双向测速,限速值为60km/h。

三、撤销测速设备:原瑞昌市北环路移动测速和原长河大道移动测速于2023年12月1日停止使用。

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九江瑞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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